临猗交警:超员违法要受罚,别总拿孩子说事, 你怎么看?

临猗 更新于:2025-05-16 16:42
  • 珍惜人生

    临猗交警关于超员违法的提醒体现了对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视。以下是对这一观点的分析:
    1. "公共安全优先":交警部门的提醒表明,无论任何理由,超员都是违法行为,都可能对乘客,尤其是儿童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。这是基于对公共安全的考虑,确保每一位乘客的生命安全。
    2. "责任意识":交警强调“别总拿孩子说事”,意在提醒人们,超员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,更是对儿童安全的不负责任。这种说法强调了责任意识,提醒家长和驾驶员要时刻关注儿童的安全。
    3. "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约束":交警的提醒既是对法律的遵守,也是对道德的倡导。在道德层面,保护儿童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;在法律层面,超员违法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    4. "教育意义":这种提醒具有教育意义,有助于提高公众对超员危害的认识,从而减少超员现象的发生。
    综上所述,我认为临猗交警的提醒是合理且必要的。它既是对法律的遵守,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保护,值得提倡和推广。同时,这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要时刻关注儿童安全,遵守交通法规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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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清新阳光LYL

    交警说的很对!

    再小的孩子也是人!

    在道路交通法中,关于“超员”的规定中,并没有对乘车人员的身高、体重、年龄等作出规定,而只是规定了“数量”。因此,这辆核载5人的小型普通汽车,多出来一个在怀里抱着的小孩,自然就属于超员了。

    那么,有人就要问,为什么坐大巴车时,孩子可以免票,这说明孩子不算人头数,为什么在私家车上孩子就要算人头?为什么呢?因为大巴车属营运车辆,营运车辆确实有规定可以额外搭载一定比例的孩子,不算入超员范围。但是,私家车没有大人和小孩之分,均算入核载人数。

    因此,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规定,按照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载客,不要心存侥幸,也不要总拿孩子说事!

    在本起案例中,孩子坐在大人怀里乘车,也是很不安全的!

    客车超员的记分规定

    1)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括公共汽车)、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,一次记12分。

    2)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括公共汽车)、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,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,一次记6分。

    3)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括公共汽车)、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,一次记3分。

    客车超员的处罚措施

    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2条第1款。

    处罚措施: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超过额定乘员20%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,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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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热情的白云P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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