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城市本级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

临猗 更新于:2025-01-27 23:07
  • 陈陈v
  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,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,加快解决我市就业困难人群,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,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辅助公益性岗位人员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基本原则


    遵循“公开、平等、择优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,公开招聘,双向选择。


    二、招聘条件


    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,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遵纪守法;

    2.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史;

    3.经运城市各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,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,均可申请市本级有效指标内的公益性岗位。


    三、岗位信息


    序号

    单位名称

    岗位名称

    招聘人数

  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    辅助性岗位

    8人

    市农业农村局

    辅助性岗位

    2人

    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

    辅助性岗位

    1人

    4

    市交警支队

    辅助性岗位

    1人

    5

    市政务服务中心

    辅助性岗位

    1人

    6

    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

    辅助性岗位

    1人

    7

 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  辅助性岗位

    4人

    8

    市社会保险中心

    辅助性岗位

    2人

    9

    中共运城市委老干部局

    辅助性岗位

    3人


    四、申报材料


    1.经运城市各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认定的《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》复印件;

    2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
    3.本人《就业创业证》;

    4.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;

    5.一寸红底照片2张。


    五、公益岗申报程序


    01

    第一步: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。

    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,先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的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,根据相关要求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(失业状态);

    02

    第二步:本人提出申请。

    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,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(行政村)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。(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及县(市、区)政策咨询电话附后);

    03

    第三步: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。

    经社区(行政村)调查核实、公示,街道(乡镇)复核,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,由社区居委会(村委会)告知申请本人,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发放《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》;

    04

    第四步:申请公益性岗位。

    经各县(市、区)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,由本人携带上述第四项申报材料,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
    六、岗位待遇


    (一)聘用的人员无编制,属公益性岗位,实行合同制管理,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为三年,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,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。

    (二)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,月薪按当年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,同时,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(含生育)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,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,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。


    七、人员管理


    聘用人员按照《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》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,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,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。


    (一)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:

    凡具有本省户籍、法定劳动年龄内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均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。

    1.大龄失业人员:女性年满40周岁、男性年满50周岁,国有、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;

    2.低保人员: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;

    3.残疾失业人员: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或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;

    4.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:在法定劳动年龄内,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。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;

    5.被征地农民: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;

    6.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: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;

    7.长期失业人员: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;

    8.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:具有全日制专科(高职)及以上学历,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、农村脱贫家庭(含防返贫监测对象)的、残疾人;

    9.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。


    二、各县(市、区)政策咨询电话:

    盐湖区:0359-2023905

    永济市:0359-8121666

    河津市:18835934467

    临猗县:0359-4065386

    万荣县:0359-4527718

    稷山县:0359-5525228

    新绛县:0359-7532101

    绛 县:0359-6528668

    垣曲县:0359-6087268

    闻喜县:0359-7021820

    夏 县:0359-8593018

    平陆县:0359-8801085

    芮城县:0359-8708767

    认定后报名地点: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(南楼一楼大厅)

    报名时间:即日起报满为止

    咨询电话:0359-2222571


   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

    2025年01月02日

    来源 | 运城人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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